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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會不懂究竟是我觀念特別不同還是我所要求的過於強人所難

不管是追求過也好,交往過也好
為什麼總要在結束之後將一切全掩蓋掉

當初會喜歡上、愛上這個人
進而追求或者交往成為男女朋友
不就是因為了解這個人嗎?

這個人的處事態度、個性、本性
不是再清楚不過的事嗎
為什麼結束之後卻變成了誤會、諷刺

明明你了解這個人
明明你清楚他不會這樣做
明明你知道他的個性

如果要在結束之後
用傷人的話語、諷刺的口吻
來刺激對方讓自己覺得好過
那當初你真的愛過這個人嗎?

我總會這麼認為
今天不管你曾經愛過的這個人
最後變成什麼樣子或以什麼方式收場
都不應再加以去傷害

如果忍的下心去傷害
那你就沒有資格說你愛過這個人

如果因為心裡還是在乎
所以才想用這樣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當初有多重視
那嘴巴口口聲聲說出的愛都會變得可笑

或許我不能去控制別人應該要怎麼做
或許我所說的一切別人覺得我在嘴砲

很多時候不是沒有脾氣
只是自己不想成為沒資格說愛過、在乎的人

因為這個人曾經重要過
因為這個人我曾經在乎過
因為這個人我曾經愛上過
那無論如何,我都不會去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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